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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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8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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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人部发[2004]63号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校园安全责任意识,将校园安全作为第一要务。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包括围墙、门卫室、监控系统、应急照明等。要聘用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巡逻和门禁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构建联防联控机制
学校要与公安机关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通报校园安全信息,共同开展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强与周边单位和居民的联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格局。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确保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完好有效。
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设置醒目标志和减速带,并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引导师生员工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学校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制度,防止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学生上网行为的监管,引导学生健康文明上网。
七、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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