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不能转回的减值准备_8个备抵科目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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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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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中,哪些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哪些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会计核算中减值准备可以转回的主要有:坏账准备、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存货跌价准备。
七个不能转回的减值准备_8个备抵科目口诀
七个不能转回的减值准备_8个备抵科目口诀
会计核算中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主要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在判断资产减值迹象以决定是否需要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企业资产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不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扩展资料:
对于债务工具,需要进行合同流测试和业务模式测试;如果合同流测试无法通过,则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测试是在资产组合的层面进行测试,具体有三种,种是收取合同约定流,第二种是兼顾收取合同约定流和出售,除了和第二种之外均计入第三种。
三个业务模式对应于IFRS9下债权投资的三个分类,种业务模式对应摊余成本类,第二种业务模式对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类(可回转损益),第三种业务模式对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类。
对于权益工具,首先要确定是否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是则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反之选择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计入后不得转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
新会计准则减值准备哪些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
新的会计准则规定:一般情况下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能转回,这个准则的特色的准则与会计准则有很大的区别,新的会计准则只有二个与会计准则不相同,这是其中一个,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备是可以转回的。
这是根据我国特色而这样规定的,由于很多单位将减值准备作为利润调节器使用,所以我国规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但是不是所有的资产减值准备都不可以转回,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备》并不规范所有的减值准备,仅仅规范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物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不在该准则规范范围内的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这些资产大多是流动资产,如:存货减值准备就可以转回。
中长期资产,如: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的减值不能转回;
短期资产,如:应收款项类和部分金融资产的减值是可以转回的。
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有哪些
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的有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是企业最重要的流动资产之一,对企业的流量和盈利能力有极大影响。在存货的处理时,若市场价格下降或减少了利润空间,则需要将存货跌价准备提取出来。根据会计准则,存货跌价准备一旦计提,则不能转回。
2、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丧失或损失,如技术过时、使用寿命耗尽、市场需求下降等原因导致的价值下降。当发生这种情况时,企业需要提取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同样地,一经计提,则不能转回。
3、为何不得转回
减值准备一旦计提,通常代表着企业所持有的资产或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些资产可能存在长期且实际的损失风险,因此不得轻易转回。此外,减值准备的计提也反映了企业对自身业务和未来经济发展的预期,反悔回笼计提的减值准备将会扰乱此类信号导致误导信息的产生。
拓展资料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 提供劳务、 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七个不能转回的减值准备?
会计核算中减值准备不得转回的主要有四个: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余坏账准备、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存货跌价准备三个是可转回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以决策有用观为逻辑起点的资产减值会计理论,其确认主要是面向2022年和未来。因此,只要某个项目的价格或价值变动能够可靠地予以计至,且对决策具有相关性,就应当确认有关价值的变化。如何确认资产减值? 这涉及到确认标淮的选择问题。主要有三种标准,即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
拓展资料:
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定,避免了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
2、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以决策有用观为逻辑起点的资产减值会计理论,其确认主要是面向2022年和未来。因此,只要某个项目的价格或价值变动能够可靠地予以计至,且对决策具有相关性,就应当确认有关价值的变化。但如何确认资产减值? 这涉及到确认标淮的选择问题。主要有三种标准,即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
3、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未作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在实际作时,存在如下问题,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
减值准备不能转回的有哪些
有很多减值准备不能转回的。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
一、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主要都是些长期资产,具体包括以下资产: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无形资产。
6、商誉。
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二、可以转回的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这些可以转回的减值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投资是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转回,其他都是通过损益转回的。
三、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
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
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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