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游戏攻略 >  > 

行政法解释解读 行政法规解释

对新行政法的理解与认识

新行政法是指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行政诉讼法》、《中华行政复议法》和《中华行政处罚法》三部法律的总称。新行政法在加强行政监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都有新的规定和要求。以下是对新行政法的理解和认识:

行政法解释解读 行政法规解释行政法解释解读 行政法规解释


行政法解释解读 行政法规解释


加强行政监督:新行政法明确规定了行政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加强了对公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权力滥用和行为的发生。

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新行政法规定了公民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条件,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新法还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息,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规范行政行为:新行政法对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都做出了规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政、公正文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新法还加强了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权利保障。

推进依法治国:新行政法的出台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法制意识和行政能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文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特色法治建设。

请点击输入描述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

一、含义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这种关系既应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特征图

二、行政法律关系概念可以从如下方面解释和理解:

1.行政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调整或约束的一种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要素

如何理解行政法?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含义、具体要求是什么?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有三层意思:,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严格依法进行。第二,合法行政中的“法”法律渊源表现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三,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三)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的正义就是对程序施加了道德标准和要求,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的程序才能叫做符合程序正义的程序。

(四)高效便民原则

高效便民是指行政机关能够依法高效率、高效益地行使职权,程度地方便群众。

(五)诚实守信原则

我国《行政许可法》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行政机关的诚信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该原则主要体现在《行政许可法》第八条中。该条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因不诚信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负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享有法定职权时,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如何理解行政法

行政法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指导行政法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弥补法制漏洞。

行政法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

1、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2、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法学理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统一。

如何理解行政法中的行政含义

行政是指由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狭义地讲,指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之外的执行职能。“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法的含义

行政法,源于法文droit administratif,英文为administrative law。

由于制度的不同,法律文化的异,观察问题角度的别,人们对行政法的理解与界定也便存有分歧。

最简单的定义方法是把行政法描述为有关行政的法。

统而论之,这并无不当,但只有进行进一步的阐释,人们才能明了行政法的内容体系、本质特征与重心所在,才能对这种定义的准确性、完整性、正确性作出判断。

有的学者从管理的角度界定行政法,人们称之为管理论。

这种理论在早期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和的行政法学中占据统治地位。

最集中、最直接地表述这一理论的一个定义是:“行政法作为一种概念范畴就是管理法,更确切一点说,就是管理法。” 1 管理论者从“分析实证主义”出发,信奉“法律是无限 者的命令”,认为行政法是“对事务进行管理的工具。”认为行政机关是权力主体,相对方是义务主体,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权力义务关系,权力义务不对等是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命令——服从是行政行为的基本模式。

强调法制的中心是以法行政,即用法律管理事务,要求行政相对方服从法律的命令,否则要承担行政法律,受到法律的。

他们将行政法律的范围限于行政相对方的,不强调行政主体的法律,追究行政法律的机关是主管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构。

行政救济,早期被认为是行政长官对受害的相对方的一种恩赐,此后方逐步被承认为相对方的一种权利补救措施。

他们一般都是以行政组织、行政职能和作用为核心来构筑行政法学理论体系。

在他们的早期著作中,不讲司法审查和司法补救。

管理论的产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对的稳定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这种理论有较大的片面性,未能全面而深刻地把握行政法的实质,它以管理者为本位,以管理为使命,视法为管理工具,无视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忽略了对管理者的监督,过于强调行政效率和行政特权,加深了行政领域“官本位”的特征,同现代的发展,同与法治原则不相适应。

为什么说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法?它是怎样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

从工程方面来讲,挖填的土方量也近于平衡,是最为经济的,而祠庙中又具备了深远丰富的层次,以至能近观咫尺于目下,远视千里于眼前。

一般的祠庙数量众多,多为小龛和单独小筑,利用环境根据不同的条件因地制宜、灵活布局,遍布于乡村之间。大型的祠庙空间布局常用主次分明,中轴对称;纵深发展,线形布置;曲径通幽,欲扬先抑;繁而不乱,气势恢宏;向心布局,横向排列等形式,而晋祠的布局则兼而有之,集众所长与一身,分行了一个更为丰富合理的空间。

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法;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的滥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36084111@qq.com,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