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的基本格式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 游戏资讯
- 2025-01-15 22:07
- 1
小华今天给分享病历书写的基本格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进行解释,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请看下面的文章阅读吧!
病历书写的基本格式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的基本格式 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
1、(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2、(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
3、(3)简化字应按公布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
4、(4)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疾病分类(ICD——9)书写。
5、译名应以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汉医学词汇为准;疾病名称等个别名词尚无适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6、物名称可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但不得用化学分子式。
7、(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11.27)。
8、必要时应加注时间,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中午12时为12N,午夜12时为12MN。
9、(6)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并做到清楚易认。
10、(7)度量单位必须用法定计量单位。
11、(8)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必须经其上级医师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签名。
12、修改和签名一律用红墨水笔。
13、修改过多(每页5处以上)应及时重抄。
14、书写住院病历的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对住院病历认真修改、签字以示负责后,可不必再写入院记录,但必须认真书写首次病程录。
15、住院医师书写的入院记录由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者修改。
16、上级医师修改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最迟在病人入后72小时内完成.法律依据:《医疗处理条例》中第九条明确规定:严禁涂改、伪造病历资料。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36084111@qq.com,本站将立刻删除。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