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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关于专利奖励(专利法奖励细则)

中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酬是如何规定的

第六章 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

专利法关于专利奖励(专利法奖励细则)专利法关于专利奖励(专利法奖励细则)


专利法关于专利奖励(专利法奖励细则)


第七十四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5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企业可以计入成本,事业单位可以从事业费中列支。

第七十五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第七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第七十七条 本章关于奖金和报酬的规定,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专利法对发明人奖励的规定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专利申请流程:

1.咨询。

2.写技术交底书。专利局会对您的技术交底严格保密;

3.中文专利检索,先交检索费。目的:初步确认申请内容在中文专利中的新颖性;防止在国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作:检索中文专利(即的专利及外国人向申请的专利并且公开或公告的)。检索外文专利另收检索费、翻译费。发明专利经检索后并不保证授予专利权,主要是找贴近本发明的已有技术文献。

4.。普通:收基本费。加急:加收基本费40%的费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材料,撰写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规定的申请文件。

5.受理:专利局接到邮寄或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发回“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取“受理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如减缓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过期交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6.初审:专利局对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在取“初审合格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3年内向专利局缴纳审查费,审查费全费0元,如享受减缓待遇的,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150元。此审查费早交可以早进入审查程序。过期交审查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法律依据:《中华专利法》第十六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应得到什么奖励?

对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不仅要给予奖励,更要给予与其贡献相当的报酬。通常称做 “一奖两酬”。

“一奖”是指在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不论发明创造是否已经实施,专利权人都应当对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两酬”是指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专利权人应当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即:一是从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发明创造所获得的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二是从专利权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所收取的转让费或者使用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

《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具体规定如下:

(1)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500元。

(2)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上述关于奖金和报酬的规定,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内容,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关于这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内容这个问题,如果你想知道,请跟着小编一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跟上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

1.为何要针对职务发明设置奖励和报酬制度

职务发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奖励和报酬,这是发明人对职务发明享有的物质性权利,也是保证发明人与单位利益平衡的关键。因为发明创造从根本上来说,是发明人、设计人智力活动的成果。一项发明创造的完成,凝聚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知识、智慧以及辛勤的劳动。因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虽然不能享有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但对其智力劳动,应当给予相应的回报,这有利于发挥个人创新的积极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也关系到整个职务发明制度的公平与合理。

2.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具体内容

目前,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这里所说的“经济效益”,既包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自己实施专利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广义上也包括许可他人实施或者转让专利权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专利法实施细则》则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奖励和报酬制度的约定优先原则、保障金额及报酬比例等。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企业、事业单位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报酬,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1)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500元。

《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具体规定如下:

(1)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500元。

(2)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上述关于奖金和报酬的规定,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第六章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

第七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

企业、事业单位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报酬,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十七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100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第七十八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有奖励吗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于发明人1000元的奖励。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给于发明人1000元的奖励。

扩展资料:

申请专利的步骤:

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外观实际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某些东西的外观,形状做出改变,这种改变有实际用途的技术方案。因为实用新型专利在现实生活中的使用价值很大,所以人们对实用新型专利也很重视,实用新型也被人们称为“小发明”“小专利”。

因为实用新型专利对外形的要求,那些没有形状的东西是不能成为实用新型专利的对象的。

行为人将自己的实用新型申请专利的,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一)、申请。行为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书、实用新型的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如果当事人觉得麻烦,可以找相应的专门机构,委托他们进行申请。

(二)、审查。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一般是由专利审查委员会作出。审查委员会进行的审查是初步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请人在一定的期间内将材料进行补正,过期不补正的,审查委员会不予通过。

(三)、授权。在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通过审查委员会的初步审核后,审查委员会会给申请人发送授予通知书,申请人拿到授权通知书后,需要及时办理实用新型专利的登记,登记完之后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是用来公告和专利登记费的。缴纳完费用之后,在大约2到3个月内,会给申请人办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创造是不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实用新型是对某些东西的外观,形状做出改变,这种改变有实际用途的技术方案,没有说必须是产品。

(二)、实用新型对实用性要求相对较高,但是在创造性上面,那具体的要求就没有对发明创造的高了。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提交的材料必须是书面材料,电子版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是不能通过审核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专利法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用新型专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法

获得发明专利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获得发明专利,有奖励。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发明创造产生的方法。方法发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法律依据:《中华专利法》第七十七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

专利发明人可以获得什么奖励?

《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申请专利之后离职,专利奖金怎么领?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在离职后,没有拿到任何奖金。等专利被授权后,你可以通过三种渠道获得:

1。协商,应该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中间需要答复审查意见,你走之后,无法答复,所以,你可以和原公司协商,如果需要你答复审查意见,就请公司将奖金发给你。

2。行政渠道:向当地的知识专利管理部门提出发明人应获得奖金权利的权利申诉。

2。司法渠道:向当地提出权利诉求。(不过一般人考虑的多,是不会采纳这种方案的)

按照专利法有关规定,职务发明获得授权后,发明人依法应该获得单位发放的专利奖励,即使发明人离开了原单位,仍然可以依法向原单位索要奖励,因为这是法律赋予发明人的合法权利,因为离职员工在索要奖励时处于弱势地位,能否索要成功在于是否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自己就是发明人,所以已离职的员工要注意收集整理证据,在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诉讼。

具体的奖励方式、金额等,若发明人与原单位有过约定就依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凡是发明人、设计人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都属于他们的权利,也就是没有任何限定无法停职,不管在职或者离职都应该受到奖励

按照工商总局发布的商标法规定的:第七十八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从鼓励发明创造的角度,你是应该可以拿到的,专利实施后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对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这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离职,建议你在离职时对于这个问题与公司商讨奖金的问题,达成协议;若已离职,公司不给于奖金的话,提讼也很大的可能性胜诉。不过你一定要掌握专利实施后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的证据。

这种情况在现行的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没有规定企业一定要给,特别对于不是国有单位的公司,更加没有硬性规定.

而各个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奖金制度,人离开就拿不到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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